各学院(部)及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5-2016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函》(留金秘美[2014]7171号)的精神,我校2015-2016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出国留学遴选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留学期限
1.推荐名额5人;
2.留学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能够从2015年9月开始赴美10-12个月参加该项目(研究学者在美享受十个月的奖学金)。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和学校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2.具有中国国籍,且来校工作满两年;
3.副教授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或十年以上教学经验;年龄原则上在35-50岁之间(于1964年8月1日后、1979年8月1日前出生);应是所在学院(部)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学、科研人员,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较高的英语水平,赴美后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
4.选派资助学科应为美国问题研究相关领域,具体资助学科领域清单请参照附件一。申请人需有与美国问题研究相关的教学经验,研究兴趣和专业背景。优先考虑能明确表明需到美国进行研究重要性及非常愿意通过参加本项目增进中美两国理解的申请人;
5.申请人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或长期研究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6.符合《苏州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苏大人[2009]18号)(附件二)的相关规定。
三、派出待遇
该项目录取人员在批准出国期间,国内待遇根据《苏州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国外待遇根据具体选派学校而定(约3000美元/月)。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苏州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申请表》(附件三),须所在单位签署意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要求见附件四(一式两份)。
五、其他
1.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从未在美工作或学习过的候选人;
2.录取人员在美期间以国内学校事务为由提出离美一般不予批准(紧急情况发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