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做好2014年教师外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中级职务的评聘工作,现就此次评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岗位
仅限在职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图书资料、档案、工程技术、卫生技术、幼教、经济、会计、审计、出版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及申报之日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对象为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学院(部)辅导员。
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或专职辅导员岗,可直接按现聘岗位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位,可直接申报教育管理研究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专职辅导员岗,可直接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除以上规定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与本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对应者应根据所在岗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求,申请同级转评为相应职务。同级转评的相关要求参见《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同级转评(聘)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时间界限
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的时间,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三、职称外语、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要求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取得相应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职称外语可免考:
1.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学历。
2.年龄满50周岁。
3.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5.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信息技术能力,取得相应的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职称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可免考:
1.取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3.申报计算机学科专业技术职务。
四、申报及评审条件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申报及评审条件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09】15号)的要求执行;教育管理研究专业的申报及评审条件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09】15号)的要求执行;除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外的其他系列暂按省相关系列主管部门2013年的要求准备,今年要求如有所调整,再补充有关材料。
五、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 苏财综[2002]61号)精神,高级职务评审费每人每次400元,中级职务评审费每人每次200元,评审费由申报人员个人承担。
六、日程安排
(一)3月5日前,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完成申报工作。
(二)3月6日-3月20日,各相关单位完成考核工作。相关单位组织民意测验、任期考核、业务测评(申报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人员的教学测评工作由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负责组织),党委(工委)组织政治测评工作,人文社会科学院、科学技术与产业部完成科研统计工作(根据省相关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核心期刊按北京大学编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刊物统计)。
(三)3月24日-4月28日,各学科组及校其他系列综合推荐组完成评议工作。
七、材料要求
(一)相关申报表格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职务评聘”栏目中下载、填写。
1.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组织人事秘书下载“2014年单位用表(其它系列)”栏目中表格并按要求汇总填写。
2.申报人员根据申报系列职务级别分别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请勿修改表格已有的内容和格式,认真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后,均须用A4纸张双面打印并左侧装订(或用A3纸张中缝装订),表内内容填写不下时,可附加页(附加页不编页码,单面打印)。各种表格如果手工填写,必须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一律不得用圆珠笔填写;复印时所用纸张的规格必须是A4或A3。所有材料中涉及的签字,请用钢笔或水笔手工签名,不能打印。
(二)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论文、论著送同行专家鉴定的相关要求:
1.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须将代表作(仅限三篇(部),一式三份)分别送三名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申报副高级职务者,须将代表作(仅限两篇(部),一式两份)送两名具有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送审由人事处统一组织。
2.论文、论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论文须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到。第二作者的论文以及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刊登的论文及参编个别章节的书等不得作为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
3.送同行专家鉴定的鉴定材料除个人专著、编著、主编的教材用原件外,一律用复印件(请复印封面、目录<全部>、内容、封底、版权页),复印件须经组织人事秘书审核并签字、盖章。复印件在送审结束后不再退还本人。
4.《同行专家鉴定表》(A4大小,双面打印,B表单面打印)及相关鉴定材料装入档案袋中后,须在档案袋正面粘贴填写好的“同行专家鉴定送审材料袋封面”。
(三)关于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要求(仅限申报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人员填写)。
1.“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意见”栏(第15页),必须由学院(部)党委、机关党工委、群团党工委对申报人员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集体观念、敬业精神等方面签署具体翔实的意见,并明确考核等级,切实反映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切勿公式化、概念化、千人一面。
2.“所在系(部)推荐意见”栏(第17页),必须根据申报人员的条件,结合民意测验情况,对其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出具体的评价意见。
3.民意测验应充分反映所在学院(部)或部门多数教职工对申报人的总体评价。民意测验人员由所在单位党政领导、教师代表和行政管理人员代表组成,参加人数不得少于15人,且同意人数在半数以上方可申报。
4.“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栏(第11页)须具体翔实地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在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表现、教书育人、教学、科研、管理水平、能力等方面情况和突出实绩。
5.“完成教学工作情况”栏(第4页),须实事求是地填写任现职以来实际承担的教学工作情况;“指导研究生、进修生、青年教师情况”栏(第5页),要求写出指导时间,是单独指导还是合作或协助指导;“任现职以来科研工作情况”栏(第6、7页),凡合作的论文、论著、教材、科研成果须注明本人实际承担的部分(如章节、字数等),并由合作者出具证明,证明由合作者所在单位科研部门盖章确认。
6.政治测评、教学或业务测评以5分制计,任期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职务人员的政治测评、任期考核由本单位完成,任现职以来的教学工作量情况(第4页)的审核及教学质量考核(第13页)、教学测评均由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负责组织。
八、材料报送的时间要求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请在下列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材料上报人事处师资科。
(一)3月5日前报送:
1.《苏州大学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及申请表中所涉及须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
2.《苏州大学2014年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见《苏州大学2014年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中表单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发送至andyzhang@macauvns.com。
3.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人员的同行专家鉴定送审材料;
4.评审费用(由各申报人员于3月5日前登陆苏州大学财务处网站(cwc.macauvns.com)“网上缴费平台”自行缴费。其中用户名:【工号】,密码:【高级财务平台密码】,登陆后选择相应的职称级别(只能选择一项),核对无误后,点击【支付】,选择【交通银行】,进入网银界面缴费,等待成功信息后确认。)。
(二)3月20日前报送:
1.《2014年申报教师外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考核情况汇总表》(见《苏州大学2014年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中表单4),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发送至andyzhang@macauvns.com;
2.按申报系列的不同,分别上报以下材料(复印件均需学院(部)、部门专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基层单位公章):
(1)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人员:《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四份,中级:一式两份),《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高级:一式一份);
(2)实行以考代评的会计、卫生及出版等系列中级人员:《苏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一式两份);
(3)其他申报高级职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四份),和申报系列相应的《高级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一份。申报工程系列高级人员请到相关厅局网站自行下载2013年用《高级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填写);
(4)其他申报中级职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江苏省高校教师外其他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一式一份)。
3.任现职以来年度综合考核表(申报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人员无此表要求;申报图书高级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综合考核表》;其他申报人员填写《任现职以来综合考核表》);
4.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
5.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
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以考代评人员提供已取得的中级资格证书(复印件);
8.申报会计、卫生等以“考评结合”方式评审的副高级职务人员提供已取得的考试成绩单或合格证书(复印件);
9.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职务的人员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10.1997年以后新补充到高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2007年以后新补充到高校从事教育管理研究工作并参加首次晋升职务评审的人员需提供新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进修证明材料(复印件);
12.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13.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复印件);
14.论文、论著代表作(原件,正高级不超过10种,副高级不超过8种,中级不超过2种);
15.任现职以来论文查证目录(限申报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人员)。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申报人员教学科研成果的真实性,为评审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加强对申报人员的论文、著作、课题、获奖证书等各类成果材料真实性的审核,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申报人员的论文须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中进行查证,申报人员论文查询目录须经所在部门组织人事秘书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作为个人申报材料上报。
具体查询方式(以“中国期刊网”为例):访问校图书馆网站“查找资料”栏目,选择“数据库总览”,点击“中国知网—全文期刊”,点击“WEB网址的第一选项”,选择“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通过“高级检索”选项,选择并输入作者单位,作者(或第一作者)及时间范围(从任现职年份至2013年止),检索生成论文目录清单。请设置纸张大小为A4、纸张方向为横向打印该检索目录清单。
上述材料中的1-13部分须按顺序用夹子固定,防止散落遗失。所有上报材料在用材料袋装好的同时,在材料袋封面填写并粘贴《苏州大学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材料目录》。
九、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及申报人员如遇有政策不清楚等问题,可联系人事处师资科(东校区凌云楼602室,联系电话:67503047 67503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