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教育部、省教育厅已于近期启动2013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与建设工作,现将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53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与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3〕1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校实际,就2013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推荐申报范围为2003年-2010年期间我校经教育部批准建设的本科国家级精品课程,除2012年已立项课程外,其余课程均可进行转型升级并申报2013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详见附件3)。 二、申报要求 (一)网络申报 申报课程通过打开申报工具校园端,即登陆:,完成课程资源的网络申报。 请于9月18日前提交“2013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以及至少50%的课程资源;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课程材料和资源的提交。省教育厅将于9月25日-10月15日期间组织专家,按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及遴选标准,对申报的课程进行评议,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二)其他材料 1.填写《2013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附件4); 2.填写《推荐评审专家名单》(附件5); 专家要求:(1)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学术造诣高,教学与评审经验丰富;(2)具备教授职称;(3)尽可能覆盖更多学科专业门类;(4)课程负责人须回避。 请于2013年9月9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文本发送至:lihui@macauvns.com,联系人:李慧,电话:67166239。 三、其他事项 1.今年是国家精品课程转型升级的最后一年,各相关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符合条件的课程均应积极申报、充分准备、认真建设。为保证有关课程准时高质量完成申报和建设任务,省教育厅已委托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于7月中旬在南京举办全省高校2013年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与建设研讨会,届时请各申报课程的主讲教师和技术负责人务必准时参加。具体情况由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另行通知。 2.各申报课程应建立课程质量保证机制,课程内容(文字和影像等)应逐字、逐句、逐帧审核,课程资源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的问题,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上传,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将一票否决。请各学院(部)领导切实做好把关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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